审批通过后,市学生事务中心将《关于同意非上海生源高校毕业生办理本市户籍的通知》寄至用人单位,通常需 1-2 周,单位人事再去办理《高校毕业生申报户口证明信》,当场可取。最后毕业生还需完成实有人口登记、户口迁移等手续,这些也需要一定时间。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推荐表**:由学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盖章。
对于暂未就业、出国留学或考研的毕业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保管,也可按规定在原高校申请保留两年。